我觉得这部电影是对“他人即地狱”的最好的诠释。
你选择去相信了什么,你眼中只能看到什么。都是执念。
这个纪录片真的拍的太好了,要坚持看到第二集。我在netflix上看了,就欲罢不能。
我觉得真的像Steven Avery的律师Dean Strang在影片结尾说的一样吧,“时到今日(案发十年后),我情愿觉得Steven是有罪的,不然如果他真是清白的,想到他在监狱里的这些日子,为了一件他从来没有做过的事儿,真的是让我内心觉得十分的崩溃与恐惧。”
也许就算他是无罪的,他的社区的人们也不希望他走在大街上,觉得他对他们会是人身威胁吧。毕竟大半辈子都在监狱渡过,而且有18年都是冤枉的,没有心理变态真的是个很坚强的人。
真的让人心酸的是Brendon这个小孩,入狱的时候才16岁,他看起来真的是被吓坏了。而且入狱十年后,他变得非常胖,我在想是不是注射了改正强奸犯的雌性激素。Steve的妈妈在这些年都经历了什么,让人很难想象。
就像jinx纪录片里说的一样,死者已经不能开口说话了,法官们是在做上帝在做的事儿,替死者做主。也许永远没有人知道真相是什么。但仍旧希望有一日可以真相大白。
真正有用的链接。这里是联名签字支持Avery出狱自由的合法链接。
如果在1月19号前在这个网址有86,737个合法签名,Steven才有可能自由。我不知道国内能否点开这个网址,但如果可以,如果你相信他是无罪的。
提醒:签名在网页右边,签名后会要求你进入邮箱进行确认,没有进行确认的话,签名是无效的。
我是一个非常非常喜欢电影以及各种优秀影视作品的人,这辈子看过的电影或者电视剧不能说非常多,但也绝不算少了,我从来没有写过一篇或者在公共平台上发表过任何有关影视作品的评论。原因不外乎两个,其一就是自身水平并不高,文笔也不好,知道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可能并不好,毕竟对于我这样一个从小到大作文几乎都是60分的人来说写一篇精彩的文章真的很难,其二便是懒,写这东西费神费力,还不一定有人看。之所以鼓起勇气写下这篇影评,是因为从来没有一部纪录片或者说影视作品给我带来如此大的冲击,是的,这部十集的纪录片我是一口气看完的,在我明知第二天需要早起的晚上,就是停不下来,熬夜通宵看完了这部片子。因为我知道我不看完的话我是无论如何不会感到踏实或者心安的,我之前并未看过有关这个案件的最终结果,我并不知道SA是否被判有罪,只是因为我想从法官口中听到not guilty这两个字。然而结果我们现在都知道了,在看完第八集法官宣读SA有罪时,我感到的是彻头彻尾的寒意,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说是物理意义上的寒意,手脚冰凉,就像我之前说的从来没有哪部影视作品给我带来这么巨大的震撼,我甚至能够感受到当法官说出那两个字时SA的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消失了,像是水滴落在一团小小的仍有余烬的火焰的声音,呲的一声,没了。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我是带着强烈的主观色彩和个人意见去看待这个案子的,我想说,是的。但是我并不是说SA是无罪的或者是有罪的,我感到的是一个人,一个穷人,在巨大的政府机器和司法系统之中的无力与绝望。正好前些天看完了《辛普森:美国制造》这部纪录片,对于合理怀疑以及无罪推论有个一定的概念和看法,对于美国司法系统当中所秉持的程序正义也有了某种理解吧。然而,在SA的案子里,我在观看的过程中冒出最多的想法就是:什么?怎么是这样?这怎么可能?WTF?你们在搞什么?在一个判例对审判结果可以构成一定程度影响的司法体系当中,作出这样的裁定,我不禁想问,这是怎么回事?
在我看到的事实当中,我想说的是
1.在TH(被害人)的丰田RAV4第一次被发现的时候,是被害人的家属,貌似是cousin还是什么发现的,在占地16公顷的汽车废弃厂里,用了10到20分钟的时间被发现了,而又正好是被害人的前男友告诉她们去Avery的废车场去搜索,而又正好给了她们一个数码相机,后来cousin出庭作证的时候,辩方律师问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这么巧,她说我觉得是上帝的指引,恩,上帝的指引。没错,这种巧合可能发生吗,是可能的,只是这个概率我想并不会太高。
2.RAV4里的血迹,检方称车里的血迹是SA的,后来的DNA检测也证明确实是SA的,巧的是在辩方律师要求查看1985年案子的血液样本时发现样本被打开过,没人知道是谁打开的,真巧啊我想。在辩方律师要求检测血液里是否含有EDTA(防止血液变质的一种化学试剂,一般出现在被采集装在试管里的血液样本之中),而据知这种检测方法用时很长,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而FBI突然研发出一种新的检测方法可以再很短的时间之中检测出血液样本中是否含有EDTA,还是想说,真巧你们研发出来了。检测结果显示从RAV4之中提取的血液样本中不含EDTA,而后来辩方请来的化学专家明确表示,使用这种检测方法只能说明在这种检测方法下,没有发现EDTA是可能的,但也只是说没有检测出EDTA,并不代表不含EDTA。换句话说有一天你要出门发现钥匙找不到了,你在家中找了找发现并没有找到钥匙,但是你会觉得钥匙一定没在家里,肯定是在外面吗?我想每个心智健全的人都不会这样认为吧。贴一张国外网友的图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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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个形状,不多说了,但这只能是猜测,并不能说明血液是后来
3.作为本案最为关键证据的RAV4的钥匙,
这串钥匙在之前6次的搜查中,从未被发现,在第七次对SA家的搜查中出现在了十分显眼的位置上,哇,这次是不是也是在上帝的指导下找到的,我记得检察官Ken在辩方律师怀疑警察栽赃的时候对陪审团说我对于这种怀疑感到非常愤怒,我们警察是非常专业,有着很高道德水平的队伍,我想说,真TMD专业啊,专业的警察在6次搜索之中没有发现这么关键的证据,这次就恰好发现了,我不知道这是哪门子的专业,打脸吗。请大家看这张照片
,从照片上看被害人TH拿的是一串钥匙,并非只有一把。局部放大来看
。这。。是否也是应当考虑到的呢?更加令我惊讶的是,一把使用了多年的车钥匙,上面只有SA的DNA,连被害人的DNA也没有,请自行脑补黑人问号.JPG。
4.检方称TH是在SA的车库里被枪杀的,并且在案发后5个月,2006年3月初还是2月28号我记不清了,在SA的车库里发现一枚子弹,magic bullet,推断TH是被SA射杀的,我又想说,哇,真的专业,案发时封锁现场那么久,没发现,现在发现了,我还是想说这不会也是上帝的指引吧。而后辩方问是否在车库中发现了被害人的血迹或者什么,答,并没有,那么我在想,SA如果是凶手,那么他一定是一个心思缜密,手法极其高超的的凶手,能够在近距离射击人类头部时将喷射出的血迹清理的如此干净,以至于后来辩方律师的调查员说即使专业的现场警方调查人员进行这种程度的清理也是不太可能的。而且根据他侄子也就是布兰登的证词,他在SA的卧室里对被害人进行了割喉,然而也是清理的干干净净。我想说两个字牛逼!那么我们回到被害人的车里,检方称在那辆RAV4里并未发现SA的指纹信息,可见SA的手法十分干练,不留痕迹,而就是这样一个可以说十分专业的凶手在清理了所有车内的指纹痕迹以及车库和卧室的血迹之后在车里留下了自己的血迹。???什么,做到这种程度了竟然犯了这种低级错误,而且自己拥有的废车场有着专业的处理车辆的设备足以让这一关键证据被销毁,而他还是没有这么做,就把车子放在那里任其可能会被发现,不仅仅是doesn't make sense,真是让人,怎么说呢,想不明白啊。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久经沙场的老兵在一次与敌人关乎生死的的对抗中做好了一切准备却在最后时刻将枪口对向了自己,除非是自己一心求死,否则怎么可能嘛。
5.我对县警局的疑问,为什么车辆,车钥匙,子弹,血迹这些关键证物出现时都有一个人在场,那个人名叫Lenk,
也是在85年冤案中一个相当重要的警察,按照规定,他本人应该回避这个案子,但他依然主动提出搜查Steven的住处,汽车、血迹。我想说这么多的事实难道真的与案件本身没有任何哪怕一丝一毫的关联吗?没有,检方说道。
还有一些诸如警官安德鲁,lenk证词时间线对不上,以及Bobby和他的uncle的证词与后来校车司机给出的时间不符,警官安德鲁在辩方律师放出的电话录音时的前后矛盾等我就不详细说明了,相信看过的人都有印象。
检方在结案陈词中说道,我们的警察队伍是不可能做出栽赃陷害这种事情的,那么我是否可以理解为,陪审团做出的裁定是基于这一说法的,也就是警察毫无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不管有多少证据指向可能与警方有关,警察就是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因为我们的警察是绝对正义绝对道德绝对不会犯错绝对没有偏见的,恩,我们的警察就是这样的,就像地球是圆的而不可能方的。我再次震惊了,为什么啊,为什么警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啊,拜托,警察也是人啊,我真心希望有人可以回答我警察为什么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相信了解辛普森案的人都知道,辛普森为何被判无罪,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调查取证阶段证据收到污染,以及可能存在罪案现场的血迹是被后来加上去的,以及警察福尔曼的种族仇恨言论影响了陪审团的判断,有人要是说和这些没有关系,那么我想你自己都不会相信吧。在辛普森案之中,警察福尔曼最终被开除出警队,我想那么这是否可以说明警察之中也有不好的人呢。那么我在想在SA案的审判中你们是如何得到警察是不会犯错这一结论的呢?而后来的事情我想有人也了解到当时的检察官KK因为性骚扰被开除一事吧。多么讽刺。
我们再来看看1985年SA因为误判入狱18年的案子吧,虽说不该把这两件案子放在一起看,但是,我想问问在座的各位,当SA因为新的DNA证据被判无罪之后,你们认为这件案子马村的警察以及DA有责任吗,如果你觉得这件冤案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没有任何责任,那么我想你看到这里我只能说对不起,我浪费了你的时间。如果你觉得有责任,那么我想问,如果你是当时警局的相关人员,你认为当SA平冤出狱之后准备起诉你们,你们真的会摸着良心说在这个过程中保持高度的公正,没有偏见,没有一丝一毫的自我保护意识,就让他起诉呗,不管后果怎么样我都会承担吗?反正我不是,如果是,那么我想说,真的高尚,我感觉自己与你们比起来真的差的太远了,如果我是他们,那么我一定会想办法看怎样可以保全自己,而马村警局从上到下无一例外都是由这么多无私高尚的成员组成的。不过,我不信,问我为什么不信,因为我无法相信之前的庭审中频频出现前后矛盾,有着线索指向栽赃嫌疑以及可以说相当大利益冲突的警员都是品质如此高尚的人,你们信吗,我不说逻辑,不说理性,仅仅就在这件事上,你们以你们最纯粹的感性,或者说感觉来说,你们说他们是这样的人吗。而我希望,觉得他们是完全公正,没有丝毫不当行为的人,我想对你们说,希望如果说真的你们某一天受到了类似SA的事情,你们也能说出相同的话来。而陪审团的判决也是基于此,以警察不可能栽赃为前提而做出的判决,多么伟大的陪审团,也就是说陪审团的所有成员假想自己是那些警察,也会在那种情况下做到无比公正毫无漏洞。说一点非常个人化的东西就是我可能真的心胸太狭隘,见识的太少,不过说实话我没见过这种人,在我这一辈子里,我真的没有见过一个这么高尚与无私的人,而在我们的马村警局与陪审团里,所有人都是这样的人,说真的,长见识了。大概是最后2,3集,采访了在最后裁决一刻被迫退出的一名陪审团成员。他对本案也表示很遗憾,听得出来,他很愧疚,他对陪审团所做出的判决是有很大质疑的。在2014年又对其进行采访的时候可以看到很长时间镜头在拍摄他紧攥的手指,不安吗?愧疚吗?
那么我还想问诸位一个问题,在你们看来,有没有可能凶手不是SA么呢,有没有这种可能呢?在我看来,是有的,那么为什么还能判有罪啊,说好的合理怀疑呢,说好的疑罪从无呢,说好的程序正义呢。不好意思,没有。
我又不禁想起辛普森案中对当时一位陪审团成员的采访
恩,这就是我们的陪审团,没有偏见,不失公颇的陪审团。
我想说的是,并不是我觉得SA一定不是凶手,而是他在有可能不是凶手的前提下还是被判了有罪,为什么啊,我对美国的司法系统并不是很了解,但是据我所知,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只要公诉方没有100%的把握与证据,99%都不行,就不能判处一个人有罪啊,那么为什么判了SA有罪啊。万一,我是说万一真的不是他做的呢,每每看到SA的父母时,我真的感觉很不是滋味,你我都是有父母的人,假如SA是你,而真的不是你做的,我想那种绝望,那种心情,我真的不敢想如果不是他做的,他们所承受的一切。所有人都在说那么你想如果是他做的,那么假如我们放他出去他会继续危害社会,你只是被纪录片所误导,他们只给我们看我们愿意看到的,那么我想问,在判决的时候你们有没有想过不是他做的对他们一家的影响吗。有人可能会说,相比整个社会来说他们一家根本不值一提,不要忘了,你我都是某个家庭的成员,你我都有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我也想引用SA辩护律师的一句话“其实我真的希望是SA做的,因为如果不是,那他就太惨了!”
那些说这部片的剪辑以及呈现的内容有所不完整,公诉方的一些重要证据没有被提及,我事后上网寻找相关信息,也看到这些所谓我证据,那么我想说对,这些证据表明有可能SA是凶手,但是,也请你们看看,也有证据表明SA并不是凶手。
第一次写这么长的文章,可能会有些结构混乱,词不达意的情况,请诸位多多包涵,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可以留言我们一起讨论。
没有人是自成一体、
与世隔绝的孤岛,
每一个人都是广袤大陆的一部份。
如果海浪冲掉了一块岩石,
欧洲就减少。
如同一个海岬失掉一角,
如同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领地失掉一块。
每个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伤,
因为我是人类的一员。
所以,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
它就为你而鸣!
约翰·多恩
这是一部花费十年时间跟拍的纪录片,光素材就有700小时以上,编辑者将它定性为冤案并用大量详实的纪实内容来证明,为了令复杂的人物关系一目了然,经常可以看到图表、时间轴,简要说明、文书重点、顺序或插叙,条理清晰,整理总结素材的能力之高更是可见一斑。其中最为精彩的部分是庭审,因前期适当的铺垫以及优秀的剪辑令本是枯燥的拉锯战变为一个个激动人心的精彩据理力争。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竟然真实且正在发生,司法体系的漏洞、被告人的单纯与无知、人们的偏见、媒体的渲染、“可能”存在的坏警察等等,造就了这一切。正义是存在的,但正义能否得到伸张,可能真的需要时间以及来自各方面的努力。这部纪录片的播出得益于《纽约灾星》的成功,但较于后者是报道一个真正的坏人,而前者是让公权者说我错了,两者的深刻不同令前者意义更为重大。最为珍贵的是纪录片所传递的不放弃,随着Netflix在全球的开播,将会有世界各地越来越多的民众关注此事,希望会出现拥有转机的第二季!
2015年,美国有两部轰动一时的纪录片,一部是《纽约灾星》,一部是《制造杀人犯》。两部真实的纪录片在同一年连续释出,精彩程度击垮所有虚构故事,并且从两个截然不同的角度殊途同归,令观众悲愤绝望。
《纽约灾星》的主角Durst出身地产世家,凭借雄厚的家族资源和财力,从三起血案中全身而退,在纪录片播出时仍逍遥法外,窃取不属于他的自由三十载。
《制造杀人犯》的主角Avery智商70,来自问题家庭,23岁蒙冤入狱。18年后他重获自由,在和当地警局打官司的第二年,陷入一桩审理过程漏洞百出的凶案,再次入狱至今。13万人在白宫请愿仍无法干预司法进程,迄今他仍在服刑,为囚三十载。
两年前我的震撼来自于Avery用十八年学到的重要一课:“穷就输了,穷人永远输。”
但得知纪录片《制造杀人犯》第二季即将释出的消息,重新审视这个故事,我有两份新的思考:
《制造杀人犯》的两位女导演从05年开始准备这部纪录片,整整十年,也就是世俗理念里女性最宝贵的青春,全部被奉献给了一桩冤案。她们表示拍这部剧的核心诉求,是向大家展示美国司法体系的失败。选择这条路的时候,没有人可以承诺她们,这十年的付出必有回报,正义终将到场。所以如果你在人生的某个分岔路,不妨思索一下,有没有某件事,是对你真真正正有意义的?哪怕你在十年甚至二十年,都可能无法得到答案。但我想说的是,你的所谓“青春”,在任何路径,都一定是会被浪费的。你要选择怎样去浪费它?
另一份启迪来自主角Avery,智商只有70,出生底层的他,在无罪和疑似有罪的案件里,都不肯用认罪,去换取少量自由。我们无从得到上帝视角,暂且按下有罪与否不谈,真正令人敬佩的点在于,现在,他用少得可怜的智力,在监狱里自学了美国法律。一个已经用光了所有上诉机会,失去了一半的人生,被苦难击败了的人,仍没有被打倒,并且主动选择成为战士。你呢?
我始终记得《哈利·波特》里面的一段话:“被拽进角斗场去面对一场殊死搏斗和自己昂首走进去是不同的。也许有人会说这二者之间并无多少不同,但我知道——这是世界上全部的不同。”
从未想过自己会把这么长的法律纪录片三天内看完,看完之后只能说太震撼,如此冷静、安静的法庭上,律师们一句一句话的力量是如此之大,看得我感觉比看任何电影电视剧都要刺激。
netflix上好多评论都在说这部纪录片太偏向steve avery这方,隐瞒了另一方的证据啥的,我只能说我也看完了youtube上各种事后采访,都是15年的,其中包括采访那个吃屎长大的kratz,总之没在片子里提到的证据只有两条:
1. Halbach在被杀害前曾经看到过avery身上只裹着一条毛巾见她,对于此事halbach表示有点恶心,但并没有像kratz在采访的时候说的什么:我不要去见avery,我觉得受到了性骚扰,我觉得我再次拜访avery可能会不安全。并且halbach在被杀害当天去avery家时完全是自己决定要去,而且丝毫没有觉得害怕或者不妥当,这点dean律师说过,是有当天halbach和老板电话录音可以证明的。
2. Dassey裤子上的漂白剂。这个证据被kratz认为可以证明dassey和avery一起清洗过案发现场。然而,这点完全是kratz在瞎扯淡因为1:纪录片里面说的很清楚,即使用漂白剂清洗过,车库地上的缝隙里面的血是不可能被完全洗刷掉的。调查时完全把车库地面的缝隙敲开,未发现丝毫血迹。2:片子里面的人类学家研究残骨后发现halbach的头部一定受到了极大的创伤,而且一定流/喷溅出了很多很多的血,这些血一定会需要大量漂白剂,因此肯定会在车库里留下大量味道,但在搜查中并未发现一丝漂白剂的味道。3:车库地面上有鹿血。如果用了漂白剂来清洗现场,那么这些鹿血不应该存在。
以上是仅有的两个没有在片子里提到的支持avery有罪的证据。下面我来说一下片子里面很容易被忽视却对avery无罪的事实起到决定性支持的证据:
1. 一个决定性证据的缺失:halbach的语音信箱里在她被害后有被删过语音留言,有密码的只有halbach的弟弟和halbach的前男友(目前知道的有密码的人只有这两位)。而那个留言究竟是谁删的,内容是什么目前都不知道。(也不排除弟弟/ex因为怕内容可能会把自己的嫌疑加大悄悄删掉的可能性)
2. halbach的前男友领导了搜索halbach的全过程,在他的指导下,亲戚在刚开始搜索巨大无比的avery salvage十分钟后就发现了halbach的车。如此之大的salvage(具体多大我明天再看一遍补上)在仅仅被搜索了一个偏僻的角落之后就被人发现了halbach的车。
3. 离avery家十几英里的地方发现了几小块halbach的骨头碎片,这完全可以证明halbach的骨头被移动过很长的距离,且那个发现骨头的地方很可能是第一现场。在案发时间明确在家的avery没有必要把几小块骨头碎片拉到那么远的地方丢掉。
4. avery有足够的技能及机械来把halbach的车粉碎掉。在自己犯下如此大的罪后,avery想到的竟不是动用自己的老本行把车子销毁,而是用几块木头树枝敷衍的往车上盖了盖,并且把车放在自己的院内。
5. 被lenk发现的halbach的车钥匙上有且只有avery一个人的dna,连halbach自己的都没有。
除了上述证据之外,让我感到比较可疑的还有halbach的弟弟Mike。这个弟弟在姐姐被杀后并未表现出一点沉痛:除了在定罪时发言的时候,which看起来也不怎么像是真情实感。整个过程mike表现的尤为想要在摄像机镜头前出现并且发言,这不应该是在亲人发生这种事的时候的正常表现。这点可以和avery的家人以及dassey的妈妈的表现对比一下:avery的家人在自己儿子遭受污蔑面临终身监禁的情况下从未跟一直纠缠他们的记者说过一个字,每次都是捂脸走过,dassey的妈妈在看到自己的儿子被如此不道德对待,并将在监狱度过自己所有的青春时,忍了记者们好久,终于在儿子被定罪过后跟记者们说了第一句话:草泥马都给劳资滚。但是Mike在自己的姐姐被如此残忍的折磨并杀害后仍然如此想要面对镜头的心情我是有点不能理解。
我个人一点都不认为这部纪录片拍的太过于偏见,主要因为一个小细节:片子里面说jury一开始审案时先做个了小投票,十二位jury中有7位认为avery无罪,这表示完整的看完整个trial过程的juror们过半数认为avery无罪,这意味着avery方证据比起kratz来讲还是比较可信以及确凿的,所以不存在故意只拍出对avery好的画面。
总之这是第一次写长评,(没有想到我这么懒的人也会有耐心写出这么长的影评?剧评?)也不知道有没有人会看...n年没用中文写过这么长的东西了,如有语病各位豆瓣大神见谅并且告诉我吧我会改的TT。
纪录片引领美国民众对于司法的公正性的质疑到达一个高峰,12月18日Netflix开播,人们开始再一次对剧中主人公的卷宗有了前所未有的兴趣,涉案人员电话号码被翻出,誓要让这些为非作歹的打着“保护人民”幌子的警察不能有一个安静的圣诞节,更讽刺的是Steven硬生生自学会了法律,等待一个公正机会的来临
看的时候请不要有亲朋好友在身旁,以免你气愤过度伤及无辜。
剧情太过离奇震撼,看的几度悲愤。所以可以理解周围的美国人为什么都totally freak out了,他们或许能接受人性的黑不见底,但估计难以直面这种司法的一败涂地。
一边倒的叙事方法远不如Serial,胜在故事离奇,很多剪辑过于取巧,但考虑到一开始被所有电视台甚至包括HBO嫌弃,可以理解很多打破逻辑顺序是为了卖得好。叙事技能超强,十年跨度,复杂的人物关系和证据,能讲清楚就值得四星以上
网飞真是什么题材都摸。最后一集历任律师碰头讨论后续可能性的时候真是太飙泪。我们等着后续。
分别看完oj、纽约灾星和这部,结论就是,先不提是否有罪,富人总比穷人更有机会逃离牢笼。这部的标题取得有意思:到底是官官相护制造了一个虚构的杀人犯,还是在十八年冤狱后,内心的冤屈将他变成了魔鬼。唯一不完美的还是此片对弱者的偏袒比重较多,不过依然感谢摄制组的十年记录。等待真相大白。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至少他们还有提出质疑的权利。不管Avery是否真的有罪,美国的司法体系绝对存在问题。没有<纽约灾星>好看的理由大概是男主的面目模糊,个性还没有他父母和律师鲜明。
纪录片的态度是明确的,但并没有影响对案件的详尽和双面描述。它所提出的并不仅仅是一个人一个案件的独立问题,而是体制,是程序正确对调查和审判的关键意义。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好莱坞式剪辑手法的运用,一集留一个扣子,让人看得欲罢不能。这是一部了不起的电视纪录片,跟NPR的Serial系列可对照。
毛骨悚然。从前只是从媒介的权力到权力的媒介,现在直接变成暴力的媒介,而这种暴力甚至延伸到司法机关。如果连司法都不能公正,和媒介一起把暴力、刻板成见、诱导询问、事前审判加在两个智商70的可怜人身上,那么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值得信任?就像内容分析法中带着结论找材料。想起《十二怒汉》。
"Poor people lose. Poor people lose all the time." --- Steven Avery
一天看完!扣半星因为中间法庭录像过长拖了节奏,十集真的太费神。叙事方面远远不如《辛普森:美国制造》,但案件本身来说比辛普森这个传奇故事更能让个体/普通人感到洪荒的悲凉。一生冤牢,我来世界为何事…
描述了一个一手遮天的邪恶警察系统捏死一个美国红脖子,两次,的故事。看完之后觉得再无程序正义,人间正道。还是自己做蝙蝠侠吧。
唯一不同的是,提出疑问的权利。
在世界上都可以名留千史的案子,曲折离奇到编剧都不敢这么写,背后折射出美国司法体制的病态及漏洞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美版呼格案。只能说幸运的是,Steven还活着,还有两位英雄曾为他极力辩护,还有两个导演围着他拍了10年。重点在于,永远要质疑体制。
在片中你看不到有《十二公民》组成的陪审团,看不到《Lit to me》和《犯罪心理》中的神探,是不是《一级谋杀》我不知道,但被告居住地的居民都把被告的一家视为不安定因素是肯定的,一个想让政府赔款3600万(也就是大家的钱)的嫌疑人,关进牢里可以省了这笔钱,这让我想到了《狗镇》。
從最初看到新聞報導開始追蹤,到十年後最終成片發行,有兩年半的時間兩位導演都是一直住在Steven Avery家所在小鎮里的,鏡頭里那些漫天大雪的空鏡也是她們的日常。所以除了案件始末、訴訟流程的真實呈現,還能看到Avery一家的情感歷程和受訪者們的坦誠態度。即便如此,導演自己卻未過多介入故事本身。
最可怕的是看着所谓的执法者站在法庭上义正言辞的说谎,还自以为一副正义使者的嘴脸,简直太他妈丧心病狂了。第一次体会到纪录片的魅力:现实远比drama狗血,而可悲的是你知道完全不会像drama一样会起死回生。人性的恶意,体制的漏洞,媒体的煽风点火,就那么血淋淋摆在眼前让人战栗。哎。
重要的其实并非Avery是否是真凶——是的,我对此持一定的保留态度——而是渺小个体与偌大机器在体量上无法匹敌的差距,never stop questioning the system。
美国版呼格案,真的让人心酸。司法公正道阻且长,这一点全世界都一样。